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质量评价方案发布:被列入限制名单业务暂停受理 环球今日讯
发布时间:2023-04-27 17:26:37 来源:21经济网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李愿 北京报道

预期中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质量评价方案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

4月27日,银登发布《关于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质量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对相关机构分类实施登记质量评价,对于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主要从数据质量和合规性两个维度开展评价;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主要从合规性维度开展评价。各评价维度下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设置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分为得分指标、扣分指标两类。其中,得分指标按照相关计算规则量化计分;扣分指标则对存在相关情形的予以扣分。


【资料图】

据了解,银登中心还会根据银保监会要求和评价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完善登记质量评价方案。

监测和预警相关业务风险

《通知》所称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质量评价是指银登中心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息登记相关材料,对登记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业务规范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据了解,银登中心根据银保监会要求,视机构类型定期对发起机构、受托机构和中介机构进行评价,并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登记监测系统等渠道向市场发布登记质量通报。

2020年9月,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信息登记机构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依照程序进行完备性核验,按规定发放产品信息登记编码。同时,严格持续实施信息登记质量的监督管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未按规定实施信息登记等行为,予以纠正和督促限期整改,开展行业通报,情节严重或者长期存在数据登记质量问题的,应当暂停受理和发放产品信息登记编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银保监会。

今年3月,银登中心召开2022年度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质量通报会,通报了2022年度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质量和历史产品补登记工作完成情况,并介绍了拟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质量评价方案。会议还强调,各市场机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常抓不懈加强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质量管理。银登中心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信息登记质量评价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支持。

“为激励和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提高证券化登记数据质量,实现对证券化相关业务风险的监测和预警。”银登中心此次解释上述评价指标的推出时表示,根据相关指标结果综合运用行业通报和名单管理等措施,强化市场约束管控。

被列入限制名单业务暂停受理

方案显示,对于数据质量评价,旨在反映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化登记信息的数据质量情况,评价对象为评价周期内办理证券化登记的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银登中心对证券化产品登记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进行量化打分,并结合每家机构在一个评价周期内的登记工作配合度,最终计算各机构的综合评分。一年内共两个评价周期,分别为1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

数据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涵盖初始登记和存续期变更登记两方面,具体包含产品和主体配合度两个维度,各评价指标下对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分别设定不同分值权重。产品指标主要针对各证券化产品在初始登记和存续期变更登记时的信息材料完备性、准确性、及时性,共6项指标,合计90分;主体配合度主要针对各发起机构或受托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及工作配合表现等,合计10分。

合规性评价主要关注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合规风险,对基础资产合规性、业务审慎合规性两方面10余项风险监测事项进行评价。每年年初各机构基准分100分,合规性评价得分采取实时动态管理,具体监测事项及计分方式可根据监管需要动态调整。若银登中心核验发现或由监管部门告知银登中心相关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或机构存在不合规或不审慎情况,则对有关机构进行实时扣分。对于当年完成初始登记后办理取消发行的产品,不纳入合规性评价范畴。根据合规性评价得分情况,按照相关判定标准决定是否将机构列入观察/限制名单。

“银登中心在银保监会的指导下,结合信息登记质量表现,定期对数据质量排名情况和业务合规情况进行通报。”方案显示,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安排,每半年起草证券化登记质量情况报告,报送至银保监会创新部。银登中心将登记质量情况报告在证券化系统中进行公示,所有开展证券化登记的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均可查看。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对于被列入限制名单的发起机构和受托机构,银登中心向其发函告知,并在限制期限内采取相关措施:一是暂停受理该机构参与的相关证券化登记业务和发放产品信息登记编码;二是银保监会要求的其他处置措施。

标签: